导读:说起天葬,我们就能想到西藏,因为西藏高原上存在着一种独特而神秘的丧葬仪式,那就是著名的“天葬”。奉献有形自我而升天的天葬是怎样的呢?天葬就是在这片宏伟的雪山和广袤的草原之间,处理逝者的遗体。下面是万年历小编带来的历史上天葬的分布,感兴趣的朋友来瞧瞧吧。
天空
奉献有形自我而升天的天葬
天葬也称“露天葬”,它是将死者遗体完整或切碎置于露天或高处的地方,让肉食类飞禽或食肉野兽吃掉尸体的一种丧葬形式,故也称之为“神葬”、“鸟葬”、“野葬”、“弃葬”等。同时,那种安置或挂在大树上的鸟葬,也与树葬难以区分。
历史上天葬的分布
据文献记载,在隋唐时期,天葬分布的地方似乎较广,不仅北方有一些民族如契丹等用过天葬的葬法,南方也有一些民族采用这种办法。他们在实行天葬时,多把尸体置于大树上,或者弃之于野地,让鸟兽食之。《隋书·契丹传》云,契丹人曾有天葬的习俗,不过,他们是把尸体完好地放在大树上,让食肉飞禽来啄食,几年后还要捡骨火化,他们在父母过逝时不会嚎啕大哭来表达悲哀的心情,“但以其尸置于山树之上,经三年之后,乃收其骨而焚之。”除了北方民族外,在南方也有人行天葬,如《南史·扶南国传》中也有“鸟葬弃之中野”的记载。
至清代,中国北部、西北和西南,仍有一些民族实行天葬。《黑龙江外纪》载,那里的“人死挂在树上,恣鸟鸢食,以肉尽为升天”。可见此虽挂于大树上,实为鸟葬类天葬。《清朝野史大观》卷二说清代东北的满族,有的仍有行天葬的习俗,“满洲……人死后,赤身露体,敷以牛油,悬之林杪,投之幽谷,以招鸟兽食之。食尽,则戚亲相贺,剩有残余,谓此人生前罪恶大,上帝不收。必再请喇嘛念经,再敷牛油,务求食尽乃已”。换言之,他们既有安置在大树上的鸟葬,也有投之幽谷,弃在野地里让野兽食尸的野葬。蒙古族在清代也有天葬的习俗。当蒙族老人死后,便用白布裹好尸身,用马驮尸体或用勒勒车载尸体,驱之以疾行,尸体在疾驶的过程中坠下之处即为该死者的葬地;或者驱向喇嘛事先指定的葬地,把尸体扔在野地里,任由野兽与秃鹫等猛禽啄食。3日后往视,如果尸体已被鸟兽食尽,则认为亡魂已升入天堂,举家皆大欢喜。如果尸首没被吃干净,则认为死者生前的罪孽未消,必须请喇嘛来诵经祈祷,替死者消灾、忏悔,直至其尸体为鸟兽所食尽。而据《清稗类钞·丧祭类》载,清代的西康和甘青地区的少数民族中也有天葬习俗。如西康“人死以尸送之于山,任鸟鸦食其肉,所余之骨收而碎之,敷以麦粉,复为鸟食,必食尽而后止,名曰天葬”。而在甘青地区,则是将死者的尸体送到沙漠中,然后吹响骨号,以召唤鹰鹫。顷刻间,“鸟四集,地为之黑,血肉食尽。谓之天葬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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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此看来,在历史上,天葬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,第一种是将尸体放于高处如高山或大树上,让肉食类飞禽来啄食。由于这种类型主要由鸟类来完成啄食尸体的任务,基本不涉及食肉动物,所以可以称其为“鸟葬”。但由于过去有的民族是把尸体放置于树上来让鸟啄食的,因此,放于树上进行的天葬与树葬难以区分。用前者来指称,主要强调的是尸体是由鸟类的啄食来处理;而用后者指称,主要是针对尸体置放在树上的形式而言。第二种类型是把尸体以各种方式扔在野地里。由于抛尸的地点地势低,不仅肉食飞禽会飞来吃,而且食肉动物也会跑来吃,因此与纯由秃鹫等来完成的做法有点区别,所以,可以把这种抛尸于野地的天葬称之为“野葬”或“弃葬”。
结语:以上是万年历小编整理的“奉献有形自我而升天的天葬,历史上天葬的分布”内容,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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